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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行天桥的设置是为了缓解交通矛盾,避免车流和人流平面相交的冲突,方便市民安全通行,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。人行天桥的主要功能就是保障行人安全、快捷、方便和舒适的通行。我市市区近年来建设了许多座人行天桥,部分路段因为没有天桥,行人过马路非常不便;而一些天桥却使用者寥寥,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。有的天桥刚建成就被拆除(城市道路改造必须拆除的除外)。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:
一是规划不合理。我市人行过街天桥缺乏长远规划,建设时一窝蜂的上马,没有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,天桥位置设置不合理。如涪江路天桥的设置,没有很好地兼顾南充高中和涪江路小学学生的过街行为,导致该天桥使用率低下、在南充高中门口设置红绿灯的怪现象。再比如,文化路北湖天桥,距离天桥不足50m的少年宫门口还留置人行横道,严重影响交通畅通和天桥使用率低。
二是天桥设计不合理。我市新建天桥中莲池路、人民中路(城市建设需要已拆)、滨江中路一段天桥设置有自行车通道,而其他老的和新建的天桥没有设置自行车通道,而街道又被隔离栏阻隔,试问自行车如何过街?这就是人性化不够,而文化路北湖天桥又过于人性化,严重影响过街通行速度。
三是天桥护栏选材不合理。在新建的文化路医学院附院天桥、涪江路天桥等的护栏选材上使用了铸铁件,致使一是养护困难(需要定期刷油漆),其次是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喷涂广告的场所,再就是不美观。
四是管理不到位。天桥上设置的广告,电线、射灯、固定广告牌设施很乱,严重影响市容市貌,还有摆摊设点叫卖。
五是论证不充分。天桥的选址不光是考虑人流,更应考虑附近居民住户的合法权益。天桥建设前应征求可能受影响住户的意见,设计时应考虑天桥建成后距离住户窗户或阳台的距离,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。在必须建设天桥而又不侵犯已有住户居住权的前提下,可否借鉴其它地方的经验,设计小巧一点,梯步采用旋梯上下行。